第四百四十二章:以彼之道、還施彼身
三日后,南京司法院。
鄒應龍身穿官袍走上公堂,公堂下已經(jīng)是涇渭分明站了原被告兩方人,兩方各是兩人。
原告方是那寶源行的掌柜帶著一個訟師,被告方便是買家,同樣帶著一個訟師。
而當掌柜的看到鄒應龍時還頗為不可置信的眨了幾下眼,顯然是認出了鄒應龍。
“原被雙方都到齊了吧?!?br/>
鄒應龍落了座:“報出身份來?!?br/>
現(xiàn)在不是震驚的時候,掌柜的連忙躬身作答:“小人吳良,賤職是鼓樓街寶源玉器行的掌柜?!?br/>
他帶來的訟師也作揖:“小人周一朝,是吳掌柜請的訟師?!?br/>
被告買家施禮:“學生苗彥禮,蘇州人士,如今在南京讀書,待明年參加科舉?!?br/>
“小人張沖,是苗公子請的訟師?!?br/>
雙方報完家門,鄒應龍便翻開案宗開始問話。
“原告,你說上個月初六,被告去你們寶源行買玉器,過程中不小心打碎了一對玉鐲,價值一百兩是吧。”
“稟大人,是的?!?br/>
鄒應龍隨即看向苗彥禮:“被告,原告說的可是實情?!?br/>
“學生冤枉。”苗彥禮叫冤道:“學生是打算購買一對玉鐲,本意是送給一個心儀的姑娘,可這對玉鐲學生還未接手,那寶源行的伙計就扔在了地上摔成兩半,和學生無任何關系啊?!?br/>
這時,苗彥禮的訟師也開了口:“大人,另外寶源行賣給苗公子的這對玉鐲小人也拿去鑒定過,是假貨,根本不值錢。”
“你們簡直是胡說八道?!眳橇寂溃骸拔覀儗氃葱性谀暇资炅?,那是有口皆碑的,什么時候賣過假貨?!?br/>
“這玉鐲我們帶來了,還有證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