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64.再見清衍靜
不過,說一千道一萬,還是清擎蒼的心軟了半分。
但凡清擎蒼的心不軟。
他有一萬種方法撕毀清衍靜的計劃。
說的現(xiàn)實一點。
最直接的手段就是斷絕父女關系。
要知道,大千世界跟現(xiàn)代世界不同,大千世界的法律完全建立在實力之上,雖然從理論上說,似乎沒有區(qū)別,因為現(xiàn)代世界的法律一樣建立在實力之上,如果沒有實力打底,做這個基礎,法律根本不可能讓人產(chǎn)生畏懼,畢竟,一切因法律而循的代價,最終都指向了一個途徑,那就是暴力執(zhí)行,比如說那些被判了死刑的人,從本質(zhì)上說,沒人愿意接受死亡,所以,他們的反抗幾乎是必然的,而想要對他們執(zhí)行死刑,則必須要使用暴力手段,不管是將其綁起來,進行注射性的死亡,還是直接進行肉體上的消滅,也就是所謂的槍決,歸根結(jié)底都是暴力手段的一種體現(xiàn)。
總之,肯定是沒辦法用嘴皮子說服一個人去死的。
所以,一個有趣的問題就來了。
理論上說,沒有任何人擁有權力剝奪他人的生命。
那么,死刑算什么?
負責執(zhí)行死刑的人算什么?
或許有人就要回答了。
決定犯人死刑與否的是律法。
在這個過程中,法官也好,押往刑場的執(zhí)行者也罷,都只是維護律法的工具,主管性能依然是律法,是這種死物決定了犯人的生死,犯人不應該把自己的死亡怪罪到任何一人身上。
那么,另一個問題又出現(xiàn)了。
如果法官和執(zhí)行者是工具。
工具又怎么可能決定持有者的想法呢?
說的更直觀一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