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九章 故人 (下)
陸銘確實想著,這場官司就輸?shù)艟托辛耍o劉翰眀出出氣,他親自出馬,還真是瞧得起自己這個小破律師行。
當然,看來是需要幾分來晉級,是以拿自己等小律師獻祭,穩(wěn)穩(wěn)的拿分,又看起來是因為以前的過節(jié),不算以大欺小,更不會讓人覺得為了拿分晉級,故意找小律師刷分。
自己還是要低調點,別太出風頭。
而且殺人案來說,一百個嫌疑犯里,得有九十九個不是無辜的。
就算有所謂的法律精神,但幫明知道是殺人犯的客戶脫罪,但凡有點良知的,心里也不是滋味,所以很多專長刑事辯護的律師,都有或多或少的心理方面的疾病。
可是,當陸銘回到辦公室,拿到王大安送來的卷宗,看了一會兒,眉頭就皺了起來。
犯罪嫌疑人叫李四,外地來北關的流浪漢,而且,瘸了一條腿。
而受害人,是本地名流,明嘉娛樂二股東劉守成的第二房姨太太,名諱李小燕,四十五歲。
按照卷宗所說,是三個月前,這位二姨太的汽車撞傷了流浪漢,見流浪漢可憐,將他收為長隨。
可這流浪漢卻心腸歹毒,十幾天前,意圖侵犯二姨太,**不遂,所以殺死二姨太,洗劫了二姨太身上錢財逃離。
警方拘捕他時,也從他的小窩里,搜出了許多本來二姨太所有的財物。
他的口供,已經(jīng)陳述了他**不遂后,殺人搶劫的事實。
但王大安要他認罪,他卻當場翻供,說是被折磨的沒辦法才在警方編造的口供上簽字畫押的。
陸銘蹙眉,是覺得這家伙搶劫殺人后,卻沒有逃離北關,太不合邏輯。
畢竟,他是那種沒有任何身份的乞丐,逃走的話,也很難找到他。
“王哥,這個李四,不認罪,跟你怎么說的?”陸銘來了王大安辦公室。